苏州市公园路幼儿园工会管理制度
2022年1月修订
一、会议制度
幼儿园工会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主要讨论决定以下问题:
1.传达贯彻上级工会组织和幼儿园的有关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贯彻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2.讨论月工作计划、总结以及上级工会或幼儿园园部工作。
3.讨论工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
4.讨论决定工会组织建设及上报工会干部的任免及变动。
5.讨论决定工会重大节日活动意见及重大问题以及向行政、教职工大会提出的建议。
6.讨论分析工会干部、积极分子以及普通职工群众的思想动向、意见要求、呼声。
7.讨论工会会员的发展,困难补助、经费预决算和经费开存。
8.必须由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其它问题。
二、工作计划与总结制度
幼儿园工会委员会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及时总结外,对重大工作,也要制订专项规划,作出专题总结。
三、文书立卷归档制度
在工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和材料,包括会议记录、工作计划、总结、简报和统计报表以及照片、音像、个人成果等资料,凡办理完毕,又具有保存价值的,都要随时归档,并按照它们在形成过程中的联系和规律立卷。
四、工会例行活动制度
1.重大节日要组织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活动。
2.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教工文体活动。
3.春节开展送温暖活动。
4.对生重病住院的教职工进行慰问。
5.对直系亲属死亡的教职工进行慰问。
6.教职员工逝世幼儿园协助处理后事并对其亲属进行慰问。
7.对教职员工出现家庭、邻居严重不和及遇到突发事件进行及时走访,慰问并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8.对生育的女教工进行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