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园路幼儿园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2024年9月修订
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第一责任人):钱宗杰(园长)
副组长:江钧(分管园长)、郑裔新(分园园长)、龚苑(后勤部主任)
医疗废物管理员:孙琼玉、汪晓莉、程璐瑶(分园保健医生)
一、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医疗废物管理设专人负责,本机构产生的废物采取分类收集,分类暂时贮存,然后交由专业部门进行处理。收集、运送、贮存应做到无流失、无泄漏、无扩散。
三、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地点要有警示标志,容器要符合要求,要做到防雨淋,防止非专业人员接触。
四、做好医疗废物处理的登记及交接记录。交接记录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五、做到定期清理,盛装废物的容器要定期消毒。
六、做好专业人员的自我防护。
七、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时,按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在48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