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园路幼儿园用电、用水、用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苏州市公园路幼儿园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2022年9月修订
1.严格按照规定用电,防止不安全隐患。
2.大楼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3.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随意拆卸。
4.做到节约用电,下班要把灯、电器关闭,门卫每天负责检查。
5.配电箱每天保持清洁整齐,并对配电电器、消防设备等进行安全检查。
6.为确保幼儿园安全用电,门卫24小时值班。
7.未经园部批准,教职工不得在园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如:电炉、电热水瓶等。
8.未经总务批准,个人不得私接电源。使用接线插座必须安全可靠并放置适当位置,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9.使用照明灯具以节能型为主。亮度以适度为宜。教室空调使用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16摄氏度。长时间离开房间应关闭空调。
10.做好防火、防电事故及安全事故发生预案,做好设备安全运行检查。
(二)苏州市公园路幼儿园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2022年9月修订
1.师生员工发现有用水故障应及时报修。
2.幼儿园全面推行节约用水,对浪费水资源的教职工进行批评教育,情况严重者需赔付。
3.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与抽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用水设备,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4.教工衣物清洗、洗澡、洗头等行为一律不得在幼儿园里进行(特殊情况除外)。
5.各部门每天下班前关闭水龙头,由门卫负责每天检查关闭情况。
(三)苏州市公园路幼儿园用气安全管理制度
2022年9月修订
1.管道燃气的安装必须由燃气公司专业人员进行,严禁私自搭接管道。
2.燃气灶必须购买合格产品。
3.使用管道燃气必须按规定操作。
4.使用管道燃气后要牢记关闭阀门,特别突遇停气更应牢记,严防火灾和燃气泄漏。
5.发现漏气及时保修。
6.除食堂人员外,教职工擅自使用燃气造成事故和损失的,由个人承担赔偿。
7.燃气安全由食堂班长总负责,总务和门卫负责日常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