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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保健制度--苏州市公园路幼儿园体格锻炼制度
发布日期:2021-8-28   点击:280

苏州市公园路幼儿园体格锻炼制度

 

1、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条件锻炼幼儿的体格。

2、在正常气候条件下,应保证幼儿每天二小时的户外活动时间,加强冬季锻炼。

3、要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幼儿做1-2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4、按幼儿的年龄特点和体质安排锻炼内容,掌握适当地运动量,不强求一律。锻炼的时间由少到多,动作由简单到复杂,循序渐进,逐步提高运动强度。

5、锻炼前应做好活动场地、器械、幼儿穿着等准备工作。锻炼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幼儿的安全,做好保育护理,观察幼儿的反应,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锻炼及时处理。锻炼结束后应观察幼儿精神,食欲、睡眠等情况,保证水的供给。

6、遵守合理的生活作息制度,注意锻炼与保健、营养、护理的结合。对体弱的幼儿要给予特殊的照顾,幼儿有病时暂停锻炼。

7、在体育活动中,教师要注意分层指导,保证每位幼儿动作发展、体质增强,并在幼儿体育活动时,二位教师须同时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