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园务公开 > 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教科研制度--幼儿发展评估制度
发布日期:2021-8-28   点击:469

苏州市公园路幼儿园幼儿发展评估制度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2018)、《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2020)、《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2022)、《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2001)、《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2012)、江苏省课程游戏化文件精神和要求,促进幼儿园课程深入推进、提升保教质量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一、评估时间和人员

1.评估时间:每天、每月、每学期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日常和阶段性的评估。

2.评估人员:教师、幼儿及其家长共同参与评估

二、评估内容建议

评估类别

评估方式或途径

评估时间

日常评估

班级半日活动观察/幼儿个案观察记录/幼儿游戏记录……

日常不定期进行

阶段评估

周评估

每周“进步之星”……

每周每幼儿至少一次

月评估

幼儿月好习惯养成记录……

每月每幼儿至少一次

学期评估

幼儿个案/幼儿成长档案/发展评估/幼儿素质报告册(结合《指南》)……

日常积累、期末进行

三、评估原则

1.评价的目的是了解幼儿的发展需要,以便提供更加适宜的帮助和指导。

2.承认和关注幼儿的个体差异,避免用划一的标准评价不同的幼儿,在幼儿面前慎用横向的比较。

3.全面了解幼儿的发展状况,防止片面性,尤其是避免只重知识和技能,忽略情感、社会性和实际能力的倾向。

四、评估内容记录和分析

每次由评估人员认真进行评估记录和分析,上交园部保存。对教师的评估质量纳入教师日常考核。

五、评估结果反馈和改进

1.汇总评估结果。

2.分析原因。

3.提出改进策略。

4.改进方法,提高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