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园路幼儿园幼儿发展评估制度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2018)、《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2020)、《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2022)、《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2001)、《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2012)、江苏省课程游戏化文件精神和要求,促进幼儿园课程深入推进、提升保教质量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一、评估时间和人员
1.评估时间:每天、每月、每学期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日常和阶段性的评估。
2.评估人员:教师、幼儿及其家长共同参与评估。
二、评估内容建议
评估类别 |
评估方式或途径 |
评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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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评估 |
班级半日活动观察/幼儿个案观察记录/幼儿游戏记录…… |
日常不定期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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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评估 |
周评估 |
每周“进步之星”…… |
每周每幼儿至少一次 |
月评估 |
幼儿月好习惯养成记录…… |
每月每幼儿至少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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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期评估 |
幼儿个案/幼儿成长档案/发展评估/幼儿素质报告册(结合《指南》)…… |
日常积累、期末进行 |
三、评估原则
1.评价的目的是了解幼儿的发展需要,以便提供更加适宜的帮助和指导。
2.承认和关注幼儿的个体差异,避免用划一的标准评价不同的幼儿,在幼儿面前慎用横向的比较。
3.全面了解幼儿的发展状况,防止片面性,尤其是避免只重知识和技能,忽略情感、社会性和实际能力的倾向。
四、评估内容记录和分析
每次由评估人员认真进行评估记录和分析,上交园部保存。对教师的评估质量纳入教师日常考核。
五、评估结果反馈和改进
1.汇总评估结果。
2.分析原因。
3.提出改进策略。
4.改进方法,提高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