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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部制度--苏州市公园路幼儿园家长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21-8-28   点击:237

苏州市公园路幼儿园家长工作制度

为了提高幼儿教育的整体效能,促进幼儿全面发展,推动幼儿园、家庭、社会教育的一体化,使家长工作做到制度化、系统化,特制订以下家长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
1.
家长委员会由各班一名家长代表组成,设正副主任各一名,家长委员会主任是幼儿园园务委员会成员之一。
2.
每学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商讨幼儿园工作,制订工作计划,年末家长委员会向家长汇报总结家长工作。学年中根据幼儿园工作需要,委员会可随时召开会议。
3.
家长委员会应通过各种形式听取并及时反映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协助幼儿园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
二、做好家园联系工作。
1.
建立家访制度。新生入园前开展家访,以后每学期普访一次,三天不来的幼儿电访或家访,对个别特殊幼儿或遇有问题应随时家访,并做好记录。
2.
建立“幼儿成长档案”,定期向家长公布教育教学内容,反馈幼儿园表现,阶段性、期末对幼儿进行全面评估,完成幼儿发展评估报告。平时利用家长接送幼儿时间,随时做好家园联系工作。

3.      开放家园联系栏,利用好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多媒体手段,结合线上线下向家长及时公布班级活动信息、保教内容、宣传科学育儿知识等,内容每周至少更新一次。
4.
定期召开家长会,根据不同需要,召开不同规模、不同对象的各类家长会(全园性、班级、部分家长会等)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及时向家长介绍幼儿园或班级保教工作及幼儿发展情况,听取家长意见。为家长解答有关幼儿教育问题,指导家长正确进行家庭教育。
   5.
每月末为园长接待日,并设立家长信箱,每天晨间行政人员园门口值勤,随时接待来访家长,及时了解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要求和意见,随时改进幼儿园工作。
三、成立家长学校,组织各种形式的家长活动。
1.
每学期开展二次家长公益讲座活动。
    2.
每学期开展一次家长观摩或家长参与的半日活动。
4.
每学期开展亲子同乐活动,如庆祝节日、运动会、春秋游等。
5.
每学年召开一次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