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园路幼儿园会议制度
2022年修订
为加强内部管理,提供工作效率,促进管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保障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 会议范围
幼儿园会议包括:办公会议、全体人员会议、工作例会、和专题会议。
(一) 办公会议
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规定、决议;研究部署园重要工作、阶段性工作任务,听取工作汇报、意见和建议,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通报工作情况和重要事项。
园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园长主持,每月召开一次,由办公室主任负责通知。
(二)全体教工会议
加强幼儿园作风效能及队伍建设,总结前期工作,布置下阶段工作任务。各部门述职报告,指出幼儿园管理以及保育教育业务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宣读岗位聘用名单。开展园级表彰工作。
全体教职工参加,会议由园长或园长指定人员主持,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次。
(三)工作例会
传达办公室会议精神和领导指示,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落实具体工作步骤和措施。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收集上报,并提出建议或措施。组织学习近期政策和业务知识。
按教师组、后勤组分别组织参加,园长或分管领导主持,一般每周一次。
(四)专题会议
布置各项检查活动、落实有关工作措施。开展公开活动、课题等业务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分管领导确定召开,分管领导主持,相关人员参加。
二、会议要求
(一)会议讨论充分发挥民主,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允许发表不同意见。但议事一经决定,必须坚决贯彻落实。
(二)凡会议讨论的议题,相关人员应认真做好调查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提供相关资料。
(三)与会人员要准时到会,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事先请假。会议过程中,与会人员要围绕议题,开展讨论,发言要观点鲜明,言简意赅,突出重点。
(四)办公室负责定期会议的会议纪要和信息通报,专题会议按有关规定执行。